微信掃碼
不僅是專業的導購
還是聊車的好伙伴
消防車檢驗的主要規定有:
(1)為了加強消防車的維修、保養、使車輛經常處于完好技術狀況,確保安全行車,已經**取正式牌證的機動車輛,每年必須由公安機關**管理部門進行一次定期檢驗。對客車、油罐車、液化氣槽車,在必要時可以隨時抽驗。
(2)消防車實行定期檢驗,按機動車號牌號碼末位數所指的月份送檢(遇0、1、2時,再加10)。送檢地點,由當地車輛管理所指定。檢驗方法主要是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進行檢測,也可以人工進行檢驗。不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,不準繼續行駛。
(3)消防車的技術檢驗標準,必須符合**標準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》(GB7258-2017)。 基本要求是:車容整潔、裝備齊全。
(4)對達到報廢條件,以及三年或三年以上未送檢的車輛,要收回牌證,注銷檔案,予經報廢。
(5)對經檢驗合格的消防車輛,公安機關車管部門在行駛證副證“檢驗”欄蓋檢驗專用章,簽注有效期限。同時填發安全檢驗合格標志。
(6)申**臨時號牌的車輛、辦理異地登記的車輛,須由公安車輛管理部門進行臨時檢驗。